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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道漏水,另一业主索赔!

本人住四楼,一业主车库(一楼)发生漏水事件,初步分析为通往我家的给水管道在此车库内泄露,(此管道由此业主车库地面下穿行)除大量自来水渗入地下外,部分水从地面缝隙流出,导致此业主车库积水,墙面发霉;物业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也不予协调漏水车库业主打开门维修,导致我水表无故跑水约200立方米,且水压力很小,造成生活不便(开、关阀门)。此楼是2008年底交的房,已经和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属于房地产公司)联系,答应给予免费维修,但积水车库业主的条件是:给予一定的赔偿和质量保证,否则不予开门维修。问:责任如何界定,法律依据是那条?如何解决为妥?简单说一下协商不成,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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