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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我妈妈将我名下的宅基地卖了,证也给对方拿走了

5年前我妈妈将我名下的宅基地卖了,本来是不能卖的,所以跟对方签了一份转让协议书,彼此盖了指模,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现在村准备改造,我想反悔,想拿回那个房子,但是宅基地证给对方拿走了,我可以怎么办?补充:对方原来是本村村民,但是嫁到隔壁村,我就不知道她的户口有没有迁到隔壁村,她去村委会盖了个章,说可以证明她是本村村民,但是没有村委会负责人签名,只盖了个章。这样的案件难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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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买卖,村民之间可以,你已经签字并按手印了,那就不能撤销。如果是你母亲没有经你同意以你母亲的签字和手印签署的协议,那你现在还可以想法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建议聘请律师,该案件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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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志 经纪人

    你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你母亲和对方的转让协议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转让协议无效,依法返还你的宅基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应该向法院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比如宅基地的复印件,转让协议书等,这样,你胜诉的机会就比较大。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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