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直机关宿舍区小区点评
近日,旗山雅苑、京口岩居住小区二期安置房报建信息公布,还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北区d17、d20地块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旗山雅苑 项目位于金华路以东,环岛干道以西,马莲路以南,黄头路以北,总投资约53200万。 京口岩居住小区二期安置房 项目位于兴港路以西,北附小以北,总投资约52414.53万。 总建筑面积127000.00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980.00平,地下建筑面积43020.00平,建设6栋住宅楼。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土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2层地下停车场(约1000个停车位),附属配套设备用房等。(二)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照明、电梯给排水、消防喷淋、综合布线、柴油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等。(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及硬地工程、围墙、室外综合管网等。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三期北区d17、d20地块项目 项目位于同安区,西湖路以东,同丙路以西,卿朴中路以南,卿朴路以北,总用地面积86557平,总建筑面积378198平,共包括4个地块。本次审核范围为一期d17地块、d20地块,用地面积27772平,总建筑面积109358平
厦门日报社· 厦门日报社官方账号厦门一“80”后男子与友人到渔港附近饮酒就餐,友人相继离开后,竟不幸坠海身亡!其家人认为事发区域超低的防护栏是造成死者掉进海里死亡的直接原因,遂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起诉相关单位要求赔偿。案情简介:男子酒后渔港溺亡 家属起诉相关单位索赔百万2018年7月的一天,“80后”男子叶某与朋友魏某等人到厦门高崎闽台中心渔港(以下简称高崎渔港)对面的一餐馆用餐,其间叶某与魏某等4人喝了两瓶多的金门高粱酒。当晚10点半左右用餐结束后,魏某等人陆续乘车离开,叶某则独自步行到高崎渔港靠近车辆入口位置设立的“游艇专用停泊区”的标牌附近,坐在了护轮坎上……次日下午,高崎边防派出所接报在渔港海上发现叶某已经溺水身亡。事后调取监控发现,凌晨2时25分许,叶某突然身体向后从护轮坎上坠落海中。事故发生后,叶某父母从魏某等人处获得赔偿27万余元。2018年底,避风港管理处在渔港北堤加装了活动式护栏。叶某父母认为,发生事故的游艇专用停泊区未按国家标准设置,也没有明显标识提醒行人远离防护栏,注意安全,事发之后才加装了护栏。厦门市海洋某局、避风港管理处、中心渔港公司三被告未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建设码头设施,超低防护栏是造成叶某掉进海里死亡的直接原因。相关单位未能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理应承担事故的应有责任。他们遂起诉至湖里法院,要求相关单位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76万余元。
厦门一名老司机却因停车未拉手刹致使车辆溜车将自己撞死,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路边一辆违停车辆影响逃生机会,将该车车主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案情回顾2017年某日,叶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厦门某商城停车场倒车,至停车场道闸处停车下车欲升道闸时,由于未拉起手刹,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车辆便往后倒溜。叶某跑到车后欲阻止该车倒溜,不料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左侧,造成叶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后,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叶某驾车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停车,致车辆倒溜,造成本事故,其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根本作用。并认定叶某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路边车辆车主袁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袁某车辆投保的A保险公司已于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000元。2018年,叶某家属将袁某、A保险公司起诉至厦门海沧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叶某负全部责任,袁某无责任,该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明确,应予采信。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争议一本案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家属主张叶某对于违停车辆而言系行人,即使违停车辆没有任何过错,叶某作为行人与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死亡,轿车方亦应承担部分责任。法院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整体性、连贯性,系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非两辆机动车分别与第三人相撞造成的两起交通事故。本案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来源:厦门公安9个人一起相约爬山又一起被困山间不得已报警求助……爬山被困的事情近来真是屡见不鲜不过,好在有咱们同安警方!事发10月11日晚,在同安小坪森林公园,这9人因对线路不熟悉,被困在山上下不来。同安莲花派出所接警后立即与北极星救援队携手前往,历经3小时终将9人营救下山。11日晚6点多莲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野山谷景区与小坪森林公园一带有群众爬山迷路了值班民警徐加伟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了联系,具体了解到迷路的9人是当日下午2点多进的山进山时间偏晚了,加上对山路也不熟,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徐加伟介绍说他一边安抚他们的焦虑情绪让被困人保持体力原地等待救援一边联系北极星救援队到场增援随后,民警根据报警情况判断出大致位置并找到附近店铺老板进一步咨询与此同时接到救援指令的北极星救援队紧急集合7名队员携带救援装备和物资从同安队部出发于晚上8点15分抵达小坪森林公园与民警顺利会合鉴于受困人员的手机微信定位一直无法准确定位,救援人员让受困者打开地图,查看经纬度。通过被困者的描述和发过来的经纬度,救援人员锁定的位置,与警方判断出的被困位置大致相同。紧接着,搜寻人员利用强光手电、手持警报器等缩小搜寻范围。由于山路崎岖,且有部分塌方,搜救难度增加了不少。历经3小时奋战后,大家终于在森林公园谷底发现迷路人员。被找到时,9名被困的群众比较疲惫,特别是其中的女子体力透支,无法自行行走。在救援人员搀扶下,众人向山下行进。当晚9点半左右迷路人员均被安全送回停车场9个人还和民警、救援人员等一起合影“记录”下了这件难忘的事
“我长期做透析,急需这笔钱付医疗费,恳请能尽快调查处理并发放剩余补偿款。”日前,在厦门市信访局接待室,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村民林某某满面愁容。原来,林某某在岩内村的住宅因项目建设需要,被后溪镇依法征收。征收协议书约定按房产证所载面积初步确定补偿面积为350余平方米,补偿数额计1060万元,约定第一期先支付480万元,其余部分待实际测量及有关部门核定后予以拨付。但在今年4月收到第一期补偿款后,林某某一直没有收到尾款,而同批次的拆迁户却早就拿到了相应款项。钱为何久拖不发?集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监督工作组,开会听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后溪镇、岩内村委会等相关单位情况介绍。会上,负责征地补偿协议书审核的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表示:“林某某的房屋经历过翻改建,根据集美区相关规定,应该按照实际面积220余平方米补偿。”而征收单位后溪镇则认为,根据项目《勘查意见书》和相关会议纪要,应该按房产证所载350余平方米进行补偿。不同的认定方式会造成约400万元的补偿款出入,协议书迟迟未通过审核,剩余的补偿款也一直搁置未发……一个因补偿标准认定差异引发的信访问题,如何化解?“对政策适用理解有偏差时,能够谨慎研究是好事,但不能以此为由一直拖着群众的钱。”集美区纪委监委监督工作组要求各相关单位站在基层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本着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限时解决问题。
因燃气管道镶接,定于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20:00起,停止供应三航公寓、象屿花园、古龙公寓、古龙公寓沿街餐饮、兴湖花园、三航大厦、徐厝小区(和悦里1#--45#)、和悦里、鸿滨路、南泉小筑、嘉湖花园(和悦里20#--24#)、榕福苑(昌鸿路63#--81#)、金庄花园(鸿滨路18#--28#)、悦明阁(和悦里47#--50#)、悦星园(昌宾路93#--95#)、韵园公寓、特祥苑、南泉小筑29、33、35、37、39、43、47#楼、别墅第五、第六地块;悦华园(青山绿水)、三航宿舍1-7号楼(昌宾路8-50号)等区域居民用户和工商用户的管道燃气,恢复供气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6:00-8:00。